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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焕然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公告

​根据《江西省高校内部审计工作规定(修订稿)》、《新余学院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》、《新余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(修订稿)》等精神,受党委组织部的委托,校审计处将于2021年4月26日起,对原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党委书记、院长胡焕然同志2019年9月至2020年7月的经济责任及相关工作实绩进行审计,必要时可追溯其他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。审计内容如下:

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;

(二)重大事项和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;

(三)遵守和执行国家财经法规、财经纪律、学校财务制度及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等情况;

(四)预算内外各项资金收支是否真实、合法、合规,有无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;

(五)应上缴学校款项是否按学校有关规定按时上缴;

(六)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是否安全完整、保值增值及使用效益情况;

(七)本部门(单位)资产和财务内控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,任期内有何改革创新,成效如何,有无违规违纪行为。

(八)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,在执行预算过程中有无造成严重经济损失,任期内有无其他决策不当、管理不善,或玩忽职守,造成重大损失和浪费现象;

请广大教职工予以支持、监督,如有情况可直接向审计组反映。

审计组联系电话:0790-6666005

13507902416(张老师)

审计组办公地点:行政楼302、305

新余学院审计处

2021年4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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